房屋沒有土地使用證的弊端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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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就是對該土體擁有使用權的有效憑證。房屋沒有土地使用證的弊端主要在於不能買賣交易也不能作抵押用而且有被不良開發商不良使用的風險。那麼土地使用證的具體概念,沒有土地使用證的具體風險下面詳細瞭解一下。

房屋沒有土地使用證的弊端是什麼

一、房屋沒有土地使用證的弊端

沒有土地使用證危害大,具體如下:

1、沒有土地使用權分割證,開發商就可以霸佔着你的土地證大肆做文章。購買的商品房,大多為公寓式住宅。在售房時已將房屋所佔土地及附屬公共用地計入房屋總價,購房人應共同享有這部分土地的使用權。但若不辦理住房用地登記,這部分土地的權利及範圍就不能在法律上予以明確,容易被其他人侵犯。如果土地使用權分割證仍然在開發商手中,開發商就可以不斷地違規建設,侵佔公共用地,自己的權益就受到了侵害。

2、沒有土地證,房屋所有權人就無法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登記。

3、沒有土地證,自己還會惹上不明不白的債務風險。購房人沒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證,住房用地土地使用權有被原土地使用者(開發商)轉讓、抵押或因其他債務問題而遭受司法執行的危險。原因在於此時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權利人仍為開發商,土地使用權證仍在開發商手裏。

我國的土地使用,在《土地管理法》修改以後,才對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和使用進行了規範管理,之後建設的房屋才逐步完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都同時擁有的情況。

以前年代建成的房屋,大多數情況都是隻有房屋所有權證的,而且在《土地管理法》修改後建成的房屋,也存在着一個開發項目內的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只辦理了一個總的大證,沒有進行分户登記的情況。

所以,您的房子沒有土地使用證,還要看具體是什麼情況,如果是正常、合理的,就不會影響以後的房屋買賣的。

房屋沒有土地使用證的弊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為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數據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着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綜上所述,房屋沒有土地使用證的弊端根據土地使用證是否法案修改後獲得的,由於修改前沒有分户登記的土地使用證因此不影響交易。因此具體沒有土地使用證的願意需要清楚知道然後向專業律師或者向有關部門諮詢辦理才能得到合理合法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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