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使用證房屋證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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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對土地管理的一直非常嚴格,尤其是農村土地,農民要想合法的建房,必須得先拿到土地使用證。等房子蓋好之後,農民為了明確產權,還得辦理一個房屋產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證是房子重要的兩個書面憑證,兩者既有聯繫也有區別。那麼農村土地使用證房屋證的區別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具體瞭解下吧。

農村土地使用證房屋證的區別是什麼?

一、農村土地使用證房屋證的區別是什麼?

土地證是證明你擁有該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書; 房產證是證明你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文書。 有部分城市實施房地合一發證,即房產證與土地證合併頒發一張證。 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是你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對房屋行使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權利。 土地證只是證明你的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麼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是當地區縣一級人民政府頒發給某村村民的對該村集體土地上有權該房和使用的一種行政確權證書。該證書的持證人一般是一個人,但不他是隻有其一人才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她(他)只是家庭的代表而已,也不能説明誰是宅基地的持正人該宅基地上的房產就是其一人的,如家庭成員中有人單獨合法建設房屋的,持證人也可能不是該房屋的產權人。房產證是房子寫的誰的名,房子就是誰的,但因有民法典中的特殊規定,夫妻間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得的房產雖只登記一個人名字的,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二、農村房屋證的特點有哪些?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綜上所述,農村土地使用證房屋證在發證機關、證書性質、辦證流程及作用意義方面都有所不同。土地使用證是證明農民合理合法使用宅基地建房的憑證,而房屋徵則是明確了房子的產權歸屬。只有這兩個證齊全,房屋才能進行買賣,完成過户。農民蓋好房子後,也應該儘快的辦好兩證,並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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