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領土地使用證怎麼補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7W

一,忘記辦土地使用證了,怎麼補辦呢?

忘記領土地使用證怎麼補辦

土地使用證一般是指國家土地管理局認定我們有權使用房屋和土地的一種法律憑證。土地使用權是根據我國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的一種形式。土地使用證通常標明使用者、使用地地址等有關情況。一般分為集體、個人和國有三種土地使用證。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記條例》,土地登記由土地登記申請的登記和發放程序—地籍測量—所有權審查管理。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土地使用權人的身份證或户口簿的副本

3、土地使用證(政府書面文件)

4、為首次註冊而發出的土地證

5、 建設用地批准(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

6、申請人提交上述資料後,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派出人員進行地籍所有權調查,並在20個工作日內辦理,報縣人民政府審批,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簽發地籍確認書,確認使用權。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依照“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應當按照土地登記申請、調查權屬、審查、登記和簽發證書的程序進行。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單位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户籍證明;

3、土地保有權來源輔助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記簽發的土地證書;

5、地上附着物權屬證明;

6、建設用地批准書(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7、批准土地繳納税款發票或者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支付。委託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

只要該土地確實被特定公民使用,且所有程序均符合法律規定,即可向土地署申請補發文件而無須辦理手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