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忘記交了會產生滯納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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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税忘記交了會產生滯納金嗎?

土地使用税忘記交了會產生滯納金嗎

忘記繳納土地使用税的肯定會產生滯納金的,延期交税滯納金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經税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六十八條 納税人、扣繳義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繳或者少繳應納或者應解繳的税款,經税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税務機關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外,可以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二、繳納土地使用税的時間

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權開始繳納,每年繳納一次,納税期為每年的10月份

如果應納房產税較多,一次繳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地税機關批准,可以分別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兩次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年計徵,一次繳納,納税期為每年的10月份。

對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較多,一次繳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地方税務機關批准,可以分別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兩次繳納。對納税人未在年度10月31日前繳納房產税、土地使用税的,作逾期納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處理,即11月1日以後繳納房產税、土地使用税應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三、土地使用税的計算公式

土地使用税計算公式一般為: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應税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税額,所以2019年土地使用税計算公司也相同。

城鎮土地使用税通常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分別規定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1、大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為1.5-30元;

2、中等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為1.2-24元;

3、小城市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為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一平方米土地使用税為0.6-12元。

忘了交土地使用税或其他的税費,甚至是逾期不交罰款的,都會產生滯納金。但遲遲不交土地使用税並不是只會產生滯納金,如果只是一時忘記申報了,想起來以後就應該馬上交土地使用税和滯納金,否則的話,税務機關可按照少交的税費處相應數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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