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領土地使用證怎麼補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很多粗心的公民只知道自己得到了土地的使用權利而在高興之餘卻忘記了向土地機關認領相應的使用證,而在使用過程中實際出現了權屬糾紛的時候才意識到使用證的重要性,及時辦理證件才是避免糾紛的良策,下面就讓小編告訴大家忘記領土地使用證怎麼補辦?

忘記領土地使用證怎麼補辦?

一、忘記領土地使用證怎麼補辦?

土地使用證一般指的是國家土地局確定我們擁有對房子土地使用權的一種法律憑證,是根據我國法律實行的依法保護土地使用權的一種形式,土地使用證一般會標誌着使用人,使用地的地址等相關信息,一般分為集體,個人,國有這三種土地使用證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户口冊複印件

3、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建設用地批准書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6、批准用地繳税費發票或罰款收據複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户籍證明;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地上附着物權屬證明;

6、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

7、批准用地繳税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 委託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只要土地確實已經由特定的公民正在使用了並且所有的程序都符合法律的規定就可以在沒有辦理的情況下再去向土地部門申請補辦證件,在此提醒大家如果對補辦的程序不瞭解的可以委託律師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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