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用途辦公用地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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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可以將土地劃分為不同規定類型,最為常見的分類是商品房、自建房以及安置房、經濟房等,而土地使用權用途辦公用地很少出現,故而不少人不知道土地使用權用途辦公用地是什麼意思,這不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所以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下列相關信息。

土地使用權用途辦公用地是什麼意思?

一、土地使用權用途辦公用地是什麼意思?

辦公用地,只限於在土地上建辦公樓。不能用作商業用途。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

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用的“土地使用證”的辦理:由住房户

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原使用土地單位到轄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同申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將依法辦理;如原用地單位已不存在,住房户可和該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現在實際使用原單位土地的單位,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同申請;如果住房由居委會管理,住户可和居委會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共同申請。

二、土地使用年限的規定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文化、體育、衞生等公益事業性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

民法典》(2021.1.1生效)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就是指只能在該面積的土地上修建辦公用房,不得修建商品房,若房地廠商違背此項規定,被相關人士舉報,或者被土地資源管理部門的人發現,那麼,該公司的經營者、管理者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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