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使用權續期方式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8W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續期方式是什麼?

國有土地使用權續期方式是什麼?

應當在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情況,經地級市政府批准准予續期的,將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1、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提交用地申請,身份證複印件,土地證原件及複印件,如果是企業還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副本複印件,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及法人代表證明等,有房產證的提供房產證複印件。以上覆印件均需核對原件。

保持現狀建築物不變辦理續期手續的,按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辦理;宗地分割轉讓後的土地按照分割轉讓前相關指標辦理,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未約定指標的,按照現時基準地價的標準容積率(工業0.6,住宅1.2,商業1.2)評估備案,不再申領規劃設計條件申辦規劃許可證。

用地項目需新建、改建、擴建的,要依據城鄉規劃法規定,按照新一輪城市規劃重新辦理規劃手續。應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另行安排使用的,由政府依法收回。

2、可以申請續期多少年?

商服用地續期最長40年,原則上不低於10年。

3、需要交納多少土地出讓金?

土地出讓金按照評估地價的100%交納。

4、具體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提交申請後由我們工作人員查檔、實地踏勘、測量出圖,並進行評估;材料齊全後提交會審會研究;會審通過後提交政府常務會研究;常務會研究通過後通知您來交納土地出讓金;費用交齊依法報經市政府批准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交齊契税後申請土地登記手續。

5、如果因資金問題暫不申請續期,明年期滿後再申請可以嗎?需要額外交費嗎?

可以申請,不需要處罰及繳納罰金,但續期時間是從土地使用年限屆滿那日算起,即您如果2014年12月申請續期40年,繳納40年的土地出讓金,出讓年限只能續到2053年12月。

一般來説,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的話,那麼需要提前一年向當地政府提出申請,然後交納百分之百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般來説續期都是在40年。也可以和當地政府進行簽署續期的時間,但是一般都是要超過十年當地政府才會進行簽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