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要換新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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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其實一直以來就非常關注對農村的規劃發展,而且過去各農村地區在土地使用的這一塊很多的實施細則顯得都有些混亂,國家工作人員在農村土地使用權確權的這個工作當中就已經解決了很多現有的問題,並且國土資源部也下達了關於農村的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要換新的證件的這一消息。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農村要換新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農村要換新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一、農村要換新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相關依據是什麼?

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需要(如抵押登記等需要用新證),舊版的土地使用證需要換新證,流程如下:

1、帶身份證、房產證、原土地證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土管部門申請測繪,出具測繪圖;

2、帶着(1)項材料到土管部門受理窗口申請辦理,只需繳納工本費和測繪費即可。

二、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複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複印件(第二代雙面複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説明。

1、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於辦理土地登記的函”(成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2、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3、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4、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複印件(驗原件);

5、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三、土地使用證上面記載了哪些事項?

1、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2、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3、備註。

4、變更記事。

5、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因為在農村主要是過去的老的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上面的一些信息比較落後,不太符合國家現在對農村土地監管的要求,所以要求農户們也是需要攜帶上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這些證件,到當地的土管部門重新申請測繪,辦理新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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