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土地使用法定年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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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使用類型上面,有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之分。像城市中建設的商業購物中心、商業寫字樓及一些酒店型公寓,都是建在商業用地上面的。城市土地的使用有年限方面的要求,那麼,商業土地使用法定年限是多久?下面我們來跟隨小編一起了解下。

商業土地使用法定年限是多久?

一、商業土地使用法定年限是多久?

商業用地,是指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佔用的場所,如用於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遊樂場、影劇院和俱樂部等用地。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於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後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

1、改變為商業用途的,必須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並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

2、如符合城市規劃可以改變為商業用途的,按照現行土地出讓辦法的規定,其出讓應當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等方式公開進行,工業用地原使用人和買受人不得自行進行買賣。

3、通常的做法可由工業用地使用人與所在區縣的土地管理部門聯繫,由土地的收購儲備機構根據年度收購儲備計劃安排收儲。

二、商業用地使用年限到期怎麼辦?

據悉,在《物權法》出台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説,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台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説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

綜上所述,商業土地是城市建設中主要的土地類型,根據法律規定,商業土地使用法定年限是四十年。從目前看,商業用地到期還有一定時間,如果到期,按照物權法相關規定,商業用地使用人在繳納少量税費的基礎上可以自動續期。在所有土地類型中,商業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最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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