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土地使用金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一、合肥土地使用金怎麼算?

合肥土地使用金怎麼算?

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計算方法:

1、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於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於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2、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通過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數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由受讓人委託有資質的土地估價機構進行評估,按評估價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

4、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佔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於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於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

二、土地使用金計算基數如何確定?

土地價款的具體範圍包括:

1、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確定的總成交價款;

2、轉讓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或依法利用原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建設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

3、變現處置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

4、轉讓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按照規定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

5、改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以及其他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變更有關的收入等。按照土地出讓合同規定依法向受讓人收取的定金、保證金和預付款,在土地出讓合同生效後可以抵作土地價款。

綜上所述,合肥房地產企業使用國有土地進行商品房開發,要承擔一筆用地成本,其中最大的一項是土地使用金。計算方式也簡單,就是按照出讓合同總價款的一定比例收取,通常是40%到60%。另外,用地企業還應該繳納土地增值税及土地使用税,具體看合肥當地税務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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