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上什麼是自用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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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我國的土地政策也在發生變化。在現實生活中,無論是農村還是城市,人們都會買房或自建房,這時就需要擁有土地使用權,國家相關法律對土地使用權進行了規定,使用權分為農村和城市土地使用權,那麼什麼是自用土地使用權呢?我們來了解下。

我國法律上什麼是自用土地使用權

一、什麼是自用土地使用權

自用土地即是除公攤以外,用以自用的土地,自用土地使用權則為用以自用土地的用以處分其用途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裏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後會無償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使用權通過發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二、自用的土地使用權屬於無形資產嗎

分兩種情況。

(1)按照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企業購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尚未開發或建造自用項目前,作為無形資產核算,並按照規定期限分期攤銷。

(2)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商品房時,應將土地使用權的帳面價值全部轉入開發成本;企業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項目時,將土地使用權的帳面價值全部轉入在建工程成本,待工程完工後,一併轉入“固定資產——房屋及建築物”。

通常情況下,企業自用的土地使用權屬於無形資產;

但是以下情況除外:

1、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於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築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應當計入所建造房屋建築物成本,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2、企業外購的房屋建築物,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建築物的價值,則應當對支付的價款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土地和地上建築物之間進行分配;

3、如果確實無法在地上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土地使用權的賬務處理:

一般而言,土地使用權在建造房屋及建築物前,記入“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並按期攤銷;在建造房屋及建築物時,將“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的帳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在房屋及建築物完工後,土地使用權成本隨房屋及建築物工程成本,一同轉入“固定資產——房屋及建築物”,不單獨作為“固定資產——土地”、或者無形資產核算。

自用地土地使用權是除公攤用地的自用土地的使用權限,國有土地使用權和農村土地使用權是不一樣的,不過都可以利用自己的土地獲取收益,自用的土地使用權是否屬於無形資產還需要分兩種情況分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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