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已去世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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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是居民擁有國有或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按常理説,只能有一人持有。但凡事都有意外,若土地使用證已去世,那麼,土地使用證又應該如何處理呢?是將土地使用權收歸國家和集體,還是由他人繼承呢。在我國,若土地使用證的原持有人去世,土地使用證是可以補辦的,今天,讓我們來看看補辦土地使用證的具體流程。

土地使用證已去世怎麼辦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如何補辦:

(一)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

(三)申請人為單位的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登記發證,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登記發證辦法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制定。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三、房產證原持有人去世怎麼辦

這種情況只需要辦理房產證的變更即可,具體流程如下:

1、房產證更名辦理需要材料:提供雙方的身份證,户口本,房產證。

2、如果以後不打算再出售的話就直接 簽署贈與,那樣子費用比較低點,如果以後還打算交易最好是到房屋交易大廳填寫買賣契約,然後去房屋交易大廳過户,但是中間會出現費用

3、如果不滿五年面積小於等於144的話,要收取差額營業税5.5%(市場指導價與原始購房價的差額),契税:面積小於90㎡的且是首套住房的話就是收取1%的,第二套住房的話就是2%,個税是1%。其他的都是小費用了。

四、辦理房屋繼承手續流程

1、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註銷户籍,辦理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3、辦理房屋過户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複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税完税憑證(原件)。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5、房地產繼承過户所需的費用:辦理房地產繼承過户有一些費用發生,主要是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屋估價費用及房地產過户的税費:

(1)繼承權公證費用;

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產繼承過户税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税組成。

(4)契税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税,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税1.5%。

房產證原持有人去世也可以補辦,並且房產證原持有人去世還可以通過繼承的方式來改變房產證的持有人。但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土地使用證還是房產證的補辦也好,繼承也好,都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税費,是土地使用權和房產使用權過户的費用。並且在辦理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過户時一定要提供原持有人的死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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