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房產權合算為不動產權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一、土地使用權房產權合算為不動產權嗎?

土地使用權房產權合算為不動產權嗎?

根據法律規定,目前我國的土地使用權和房產權已經合併為不動產權。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正式啟用。

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後,原有的各類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明樣式將逐步停止發放,以前依法制作並記載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卡和歸户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經依法發放的《集體土地所有證》等證書、證明繼續有效。

二、不動產權的相關政策

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啟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薄證樣式。新證啟用後,以前的薄證繼續有效,新證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不能要求當事人強制更換,小產權房不會發證。作為物權法明確要求的內容,不動產登記核心載體的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證書是權利人享有的法定憑證,由權利人持有。統一不動產登記簿證問世,意義十分重大。2015年3月1日開始實施,而新證全國推行有一個過程。大家不用急着換領新證。以後房地產不變更、不交易,就不用換領新證。大家願意換新,可以視各地不動產統一登記推廣進程而定。

針對城鄉社會普遍關心的“小產權房”問題,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強調,不動產登記是依法保護不動產所有人權利的法律行動,不可能登記任何不合法的東西。現行法律法規明確,世界普遍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產權房”不可能予以登記,這樣的念頭應該打消。

將土地所有權和房產權合併為不動產權是符合當前土地管理規定的,由於土地所有權與房產權本身就是一體的,因此更換為不動產權也減少了行政機關的辦事程序,提高了公民處理相關事項的效率。另外,涉及到沒有土地使用證卻有房產證的相關違法房產的出售問題也得到了進一步的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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