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證不動產權證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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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權證不動產權證是指什麼?

土地使用權證不動產權證是指什麼?

土地使用權證不動產權證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正式啟用。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後,原有的各類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明樣式將逐步停止發放,以前依法制作並記載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卡和歸户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經依法發放的《集體土地所有證》等證書、證明繼續有效。

二、司法解釋

2015年 3月1日起,全面啟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薄證樣式。新證啟用後,以前的薄證繼續有效,新證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不能要求當事人強制更換,小產權房不會發證。

作為物權法明確要求的內容,不動產登記核心載體的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證書是權利人享有的法定憑證,由權利人持有。統一不動產登記簿證問世,意義十分重大。

不動產登記局王廣華局長説,要明確告訴大家,新證問世,舊證依舊有效,不受任何影響。2015年3月1日開始實施,而新證全國推行有一個過程。大家不用急着換領新證。以後房地產不變更、不交易,就不用換領新證。大家願意換新,可以視各地不動產統一登記推廣進程而定。

針對城鄉社會普遍關心的“小產權房”問題,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強調,不動產登記是依法保護不動產所有人權利的法律行動,不可能登記任何不合法的東西。現行法律法規明確,世界普遍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產權房”不可能予以登記,這樣的念頭應該打消。

不動產權證是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合二為一而來的,主要是由於在我國土地使用權與房產證是一個統一的整體,在進行房產買賣時不能進行分隔,為了簡化相關程序,需要對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進行合併,統一推出不動產權證,是適應當前國家房地產行業發展的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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