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和買房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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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和買房有什麼關係?

老百姓買到商品房後,會拿到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在土地使用證上面,會標明該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多人買房的時候是不關注土地使用年限的,只是會留意房齡及房價等因素。那麼土地使用年限和買房有什麼關係?下面小編就給購房者講解下這方面的知識。

一、土地使用年限和買房有什麼關係?

在購房人申請房貸時,大多比較關注的是房子的房齡,卻很少有人注意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和房齡不同,是從開發商早拿地時開始算起,而房齡則是從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到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因此房齡通常小於土地使用年限。

目前大多數銀行的規定都是要求貸款年限小於土地使用年限,然而不同的銀行規定也不相同,購房人在貸款以前好諮詢貸款銀行,查清購買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以免所購房屋因為土地剩餘的使用年限少而影響自己的貸款年限,增加自身的還貸壓力。

購房人在申請房貸時,所購房屋的“年齡”也是決定貸款年限的主要因素。一般來説,房齡較老的房屋在申請貸款時獲批的貸款年限也比較短。土地使用年限指的是國家根據土地的不同用途賣給開發商的使用年限,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土地使用權指單位或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二、土地使用年限有哪幾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990年5月19日國務院令第55號發佈)中的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長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購買的房子產權到期怎麼辦?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將自動續期,而2007年修訂的《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則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准予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綜上所述,我國土地國有的性質,決定了土地使用有一定年限,像普通住宅的話,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土地使用年限和買房是有一定關係的,很多銀行發放房貸的時候會參考該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貸款年限不得超過該年限,也就是説購買老房子的話,貸款的年限不會太長。並且,有的商品房是70年產權,而有些則是40年,這一點在購房的時候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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