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70年後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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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權70年後怎麼處理?

土地使用權70年後怎麼處理?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到期後,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動續期。

房屋在70年產權到期後,有兩種情況:

1、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這種情況的話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來向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補交土地出讓金,當然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2、如果是根據規劃需要,國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那麼業主也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權並不是説業主從拿到了產權證書算起的,也不是從簽署購房合同的時候算起。按照規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從開發商拿地時間的那天算起的。

二、土地使用權續期的程序是怎樣的?

1、續期申請的提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這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第1款前段對土地使用權續期規定的前提條件。

2、續期申請的審批: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後,土地管理部門應在合理期限內,儘快作出答覆,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外,均應予以批准。

3、續期的性質:土地使用權的續期與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同其性質,也就是説土地使用權的續期也是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其唯一不同之處在於,對於土地使用權的續期申請,出讓人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應予以批准,但對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申請,出讓人並無此等義務

三、國有土地使用年限分幾種?

各類土地使用年限如下:

土地出讓使用年限分別有如下幾種,

1、住宅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科、文、衞等帶有福利性質的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娛、旅等盈利性項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綜上所述,我國商品房是最長產權是70年,這也是國有土地出讓年限的最長規定。對於大部分購房者來説,雖然70年比較長,但是也面臨到期的問題。根據現有政策,房子產權到期後國家不會強制徵收,而是允許續簽繼續使用。具體的收費標準現在還沒有相關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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