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徵地拆遷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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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集體土地徵地拆遷流程是什麼?

農村集體土地徵地拆遷流程是什麼

1、發佈徵地通告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範圍內發佈徵地通告,告知被徵土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徵地範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徵地用途等。通告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2、徵詢村民意見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會同所在的鄉鎮政府,就徵地通告的內容徵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記錄在案,根據村委會或村民提出的意見分別處理並協調解決。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補償方式有異議的,應告知被徵地相對人有權提出聽證申請,並依法組織聽證。國土資源局應將村民對徵收土地的意見和聽證的材料作為報批的必備材料歸檔上報。

3、地籍調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記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實地調查被徵土地的四至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着物種類、數量、規格等,並由國土資源局現場填制調查表一式三份,由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和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共同確認無誤後簽字。國土資源局應將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字的材料作為報批的必備材料歸檔上報。

4、擬訂“一書四方案”組捲上報審批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徵詢、聽證、調查、登記情況,按照審批機關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一書四方案”即:“建設用地説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供應土地方案。”並組卷向有批准權的機關報批。

5、徵用土地公告 徵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省或國務院徵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被徵地所在村進行徵用土地公告。 徵用土地公告的內容:

徵地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時間和批准用途;

徵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麪積;

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6、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省或國務院徵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在徵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村為單位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內容:

被徵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

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提出。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應當研究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確需修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准的徵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

7、報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將公告後的土地補償、安置方案,連同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的意見及採納情況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

8、批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市、縣政府將徵求意見後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後,並報省國土資源廳備案,並交由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9、土地補償登記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徵用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點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10、實施補償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按規定支付徵地補償安置費,被徵地單位和個人按期交付土地。

責令交出土地決定,阻撓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農村集體土地徵地拆遷補償標準是什麼?

1、土地徵收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徵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徵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分為青苗補償標準和其他附着物的補償標準。

①青苗補償標準: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穫的,不予補償。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儘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②其他附着物的補償標準: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用地單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它非農業建設時,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税暫行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税。

從上述介紹中我們可以看出,不管是什麼類型的土地徵用,都需要嚴格按照農村集體土地徵地拆遷流程來辦理,當然,不同類型的土地徵用,最終給與賠償的標準卻是存在差異的,而徵用土地的相關部門也將以此為依據,對被徵用土地的村民進行賠償。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張家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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