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拆遷許可證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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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開始後,拆遷方應當在拆遷範圍內張貼拆遷公告(徵收公告),也會陸續地向被拆遷方送達一些拆遷的相關資料,其中,最重要的兩份文件就是拆遷許可證(徵收決定)和評估報告,那麼,怎樣去審查這兩份文件的合法性呢?

審查拆遷許可證需要注意什麼問題

如何審查拆遷許可證(徵收決定)

除非經過專門的法律調查,一般被拆遷方在面對拆遷許可證(徵收決定)的時候只能從形式上進行審查。拆遷許可證(徵收決定)在形式上大約包括這樣幾項內容:許可文號、拆遷(徵收)主體、項目名稱、拆遷(徵收)範圍、拆遷實施單位、拆遷(徵收)期限、許可證發放機關、發放日期,在具體的實務維權中我們發現大約會在這樣幾個方面存在瑕疵:

第一、拆遷(徵收)主體不明確,或者缺乏拆遷方的資質,為非獨立法人單位,如某某拆遷辦公室,某某拆遷指揮部。如果是徵收項目,那麼徵收主體就是政府部門的房屋徵收辦,這時候主要審查徵收決定審批的級別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是否存在越級發放、越權發放的情形?

第二、拆遷(徵收)範圍。有的項目拆遷範圍模糊不明確,經過調查以後才發現,有的被拆遷方根本不在被拆遷範圍內,這就是典型的拆遷範圍超出了規劃和建設用地的批准範圍。

第三、拆遷(徵收)期限。這裏我們要審查許可證的審查起始時間,主要是核實是否超出拆遷期限的問題。如果一旦超出許可的拆遷期限,而拆遷方又不能及時地取得續證,那麼拆遷方就涉嫌違法超期拆遷,這時雙方所簽訂的補償協議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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