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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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地補償標準和拆遷補償標準的定義

南昌市徵地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徵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範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於徵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如今實施的徵地補償標準已超過規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時調整,將不予通過用地審查。 各類具體的價格補償標準由區縣物價局依據當地經濟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況進行定價。

近日,新建區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15〕81號)規定,結合實際,制定出台了最新徵地補償標準,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區徵地管理工作,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新標準於2016年3月25日起開始執行。

二、南昌市徵地補償標準

根據《南昌市新建區關於調整新建區徵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新府字〔2016〕16號),區片綜合地價區域內長堎鎮、望城鎮各地類均為6.04萬元/畝;南昌望城新區各地類均為5.07萬元/畝;樵舍鎮楓樹村、楓楊村、七裏崗墾殖場(臨空經濟區直管區)各地類均為4.1萬元/畝。

統一年產值區域內分四類標準執行,一類:溪霞鎮、厚田鄉、流湖鄉以及石埠鎮、樵舍鎮、樂化鎮部分區域統一年產值標準2157元/畝,補償倍數為19倍,徵收水田補償標準為4.1萬元/畝;菜地、果園、茶園、人工高產油茶園、棉地、精養魚塘參照水田執行;旱地、集體建設用地土地補償標準為2.8萬元/畝;二類:西山鎮、象山鎮、金橋鄉統一年產值標準2111元/畝,補償倍數為18倍,徵收水田補償標準為3.8萬元/畝;菜地、果園、茶園、人工高產油茶園、棉地、精養魚塘參照水田執行;旱地、集體建設用地土地補償標準為2.6萬元/畝;三類:石崗鎮、鬆湖鎮、聯圩鄉統一年產值標準為2176元/畝,補償倍數為17倍,徵收水田補償標準為3.7萬元/畝;菜地、果園、茶園、人工高產油茶園、棉地、精養魚塘參照水田執行;旱地、集體建設用地土地補償標準為2.5萬元/畝;四類:大塘坪鄉、鐵河鄉、昌邑鄉、南磯鄉統一年產值標準為2100元/畝,補償倍數為17倍,徵收水田補償標準為3.6萬元/畝;菜地、果園、茶園、人工高產油茶園、棉地、精養魚塘參照水田執行;旱地、集體建設用地土地補償標準為2.4元/畝。實行統一年產值區域內林地及其他農用地補償標準為1.6萬元/畝、未利用地等其他土地每畝1.4萬元/畝。

徵地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部分構成,不包括青苗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和社會保障費用。收回國有農用地的,參照鄰近的農村集體土地徵地補償標準執行;國家和省重點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徵地補償標準按省政府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上文就是對南昌市徵地補償標準相關介紹,總而言之,南昌市就徵地標準給出了一個大概的標準,未利用土地的徵收費用低於已經利用了的土地,每一個鎮由於地上的附着物不一樣可以參照執行,倍數也不一樣,需要注意一下。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貴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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