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土地農民不同意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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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城市土地資源緊張,政府在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的時候,往往要佔用到一些農村土地。按照程序,政府在徵地之前,要發佈徵地公告,確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實際操作中,經常發生農民不同意徵收的情況,給政府徵地工作帶來了困難,那麼徵收土地農民不同意怎麼辦?下面我們聽聽本站小編的看法。

徵收土地農民不同意怎麼辦?

一、徵收土地農民不同意怎麼辦?

公告期間,被徵地農民有權發表不同意見,並可以要求舉行聽證會。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被徵地農民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如果批准徵地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那麼其作出的裁決可以依法申請複議一次,對複議決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請國務院作出最終裁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土地徵收的關鍵不在於農民是否簽字同意,而在於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徵地,農民不簽字也是沒有用的,因為徵地是國家行為,是市縣政府代表國家進行的。

2、判斷徵地是否合法,最簡單的就是看是否有兩公告:市縣政府發佈的《徵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國土局發佈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這兩公告都要張貼於被徵地所在地的村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沒有這兩公告,則可以認定徵地不合法。對於違法的徵地,農民當然有權拒絕,當地政府也不能強佔。

二、徵地程序包括哪些環節?

1、發佈徵地公告

(1)發佈機關:市縣政府。

(2)發佈範圍: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3)公告內容: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佈後果: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徵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3)登記期限:徵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着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5)不辦理登記的後果:列入補償範圍。

3、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徵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徵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着物補償費等事項。

(4)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5)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准。

4、確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確定和批准機關:市、縣政府(並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5、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2)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俠客支付給被徵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支付費用的,被徵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綜上所述,徵收土地涉及到農民的切身利益,政府在這個過程中要確保農民的利益得到有效維護。如果在公告期內,徵收土地農民不同意的話,政府不得強制徵收,要舉行聽證會,充分聽取農民意見。另外,對於合法的徵收,農民不得無故阻礙,否則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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