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建水庫徵地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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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興修水庫,防洪蓄洪提供電力,可以説好處多多。但是修建水庫需要大範圍土地徵收,並且水庫的周圍居民必須搬離。那麼徵地就涉及到了相關的徵地程序以及徵地後的補償標準。那麼今天我們具體來了解一下昌邑市建水庫徵地程序是怎樣的?

昌邑市建水庫徵地程序是怎樣的?

一、昌邑市建水庫徵地程序

徵地拆遷工作必須依法開展,按以下程序進行。

1、發佈擬徵土地告知。由縣國土資源局印發《擬徵土地告知書》,鄉鎮政府送達被徵地村組,並張貼公告3天以上,拍照存檔。

2、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組織法》的規定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告知徵地的範圍、面積,徵地拆遷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等情況;進行政策宣傳、聽取羣眾意見;研究討論通過徵地補償費的使用分配方案,並形成會議決定或會議紀要。

3、開展徵地現狀調查。

①、下達徵地調查通知。鄉鎮人民政府根據徵地工作時間計劃,在開展現場調查測量前2天,向被徵土地村組或相關農户下達《徵地調查通知》。

②、現場調查測量。縣國土資源局委派測繪隊伍,與鄉鎮人民政府領導、徵地工作組、村組幹部、土地承包農户等,共同對擬徵收土地進行實地現狀調查和測量。查清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地上種植物種類、數量;地上建(構)築物、附作物的產權人、結構、數量等情況。縣國土資源局委派測繪單位負責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的測量調查,原則上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調查單位,如果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要求,可以測量到承包經營田塊。鄉鎮人民政府、徵地工作組、村組幹部負責地上建(構)築物、附作物,零星果木(林木)的調查,以產權人權屬為調查單位。土地所有權人或承包經營户不到場指界的,由縣國土資源局依法下達《限期指界調查通知書》。超過期限仍不參加調查指界的,由縣國土資源局申請公正,採取現場公正的方式確認調查結果。在調查過程中應採取照相、攝像等方式記錄擬徵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現狀情況,進行證據保全。

③、調查成果彙總。縣國土資源局委派測繪隊伍根據外業調查測量數據,按規程要求以村(組)為單位彙總調查成果,出具徵地調查結果。

4、徵地調查結果公示。縣國土資源局印發《徵地調查結果公示》(以村為單位),與徵地調查成果一同送達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並在擬徵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張貼公示3天以上,拍照存檔。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户對調查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日內向徵地工作組提出文字複核申請,對調查結果進行復核。逾期未提出複核申請的,視為認可徵地調查結果。

5、徵地調查結果確認。徵地調查結果公示結束後,調查單位編制《徵地調查成果確認表》(一式五份)。由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户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以及測量單位、鄉鎮人民政府、建設單位共同簽章(蓋手印)確認。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户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不確認的,以公正結果作為補償依據。

6、發佈徵地補償安置預方案。縣國土資源局根據徵地調查結果,按照現行的徵地補償安置政策,印發《徵地補償安置預方案》(徵求意見稿),送達被徵地村組,並公開張貼3天以上(應拍照存檔),徵求羣眾意見。羣眾提出聽證的,縣國土資源局依法組織召開聽證會,根據情況修改完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7、簽訂土地預徵收協議。縣國土資源局與被徵地村組簽訂《土地預徵收補償安置協議》,鄉鎮人民政府、建設單位為見證方。協議中被徵地村組要有村民代表簽字蓋手印,作為支付徵地補償費的依據,可以預付徵地補償費。

8、徵地補償登記。土地徵收單位在徵地公告公佈之日起3個月內,應將徵地補償費全額支付給被徵地的單位或個人。在預徵土地階段已經預付徵地補償費的,其標準低於批准的補償標準,應予以補足。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地上建(構)築物、附着物所有權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登記,領取徵地補償費。進行徵地補償登記時應提交下列資料: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土地承包經營證、林權證、房產證等,以及身份證、户口簿等。

9、發佈徵地公告和徵地補償安置公告。項目建設用地批准後,縣國土資源局在10個工作日內,根據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代擬徵地公告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報縣人民政府批准發佈,在被徵地鄉鎮、村、組張貼公告,

二、土地交付

建設用地經批准、徵地補償費足額補償到位後,縣國土資源局下達《騰地通知書》,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承包經營户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清除地上種植物、附着物,拆除地上建(構)築物,主動將已徵收的土地交付給縣人民政府。拒不主動交付的,由縣國土資源局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予以交付。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關於昌邑市建水庫徵地程序。其實國家修建水庫不僅可以幫助農業發展,攔截洪水還能給我們生活和工業生產提供電力。好處是大家都能感受到的,那麼我們民眾對於這樣的工程用該要大力支持。如果您還有其他徵地問題可以繼續諮詢我們本站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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