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權時如果報錯地畝數該如何解決?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一、土地確權錯登、漏登怎麼辦?

確權時如果報錯地畝數該如何解決?

根據我國的有關政策規定,確權登記的畝數一般以承包合同書登記的畝數為參考,以實際丈量為準,丈量後必須經過您的簽字確認才有效。如果您認為畝數登記有誤,您可拒絕簽訂,申請重新丈量。

土地登記後,發現錯登或者漏登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報經人民政府批准後辦理更正登記,土地權利人、利害關係人也可以申請更正登記。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發現土地登記簿記載的事項確有錯誤的,根據錯、漏登記宗地的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原土地登記申請書,進行補充地籍調查,填寫土地變更登記審批表,報原批准登記發證機關審批,更改或更換土地登記卡、簿,同時書面通知原土地證書持有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更換或註銷原土地證書手續。當事人逾期不辦理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報經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告後,原土地權利證書廢止。

更正登記涉及土地權利歸屬的,應當對更正登記結果進行公告。

二、土地確權的實際好處

土地確權其實確定的是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説白了就是農村土地是集體的,土地生產經營權是農民個人的,讓農民真正成為土地的主人。

好處一:農村二輪承包的延續,讓農民放心

自從1998年開始的農村土地二輪承包開始後,明確了我國農用耕地承包期為30年,之後又提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不再限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的締約期限”,但是很多地方都處於“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如果長久不變必定會導致新生人口分不到土地,這是不公平的,所以以確權來保證農民對土地的所有。

好處二:有效保護農民財產

土地沒有確權之前,沒有明確農民對土地的相對權利,所以出現了很多強徵、強佔農耕地的現象,而農民成為了受害者,沒有得到應有的利益

而現在土地確權後,就算是政府前去徵地,也必須和咱農民“談判”,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徵用規定,如果咱農民覺得不合適,可以拒絕,從此土地成為農民的一項“固定資產”。

好處三:貸款方便

以前咱農民貸款很不方便,因為沒有可以認定的抵押物,只能用聯保等方式,而且貸款額度也不大。

這回確權後,土地使用證可以成為一種資產來作為抵押,大大方便了農民貸款,解決農民生產資金緊張的問題。

好處四:農民可放心大膽往地裏投入、流轉

以前,各地對於農民開墾出來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四荒地”沒有統一的確權政策,雖然實際種植依然是原來開墾的農民,一些農民擔心以後這地到底能不能歸自己,自己到底能種多久,而且土地流轉也存在信任問題,承包土地的人對於能種多久也心裏沒有底,不敢貿然承包或者承包太多年限。

對於“四荒地”確權之後,農民可放心大膽往土地投入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對於土地流轉也可增加信任度,對增加收入功不可沒。

土地確權對於保護農民資產,給農民吃了一顆定心丸,實現“耕者有其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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