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要收回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W

農村宅基地要收回嗎

相信大家都知道農村宅基地是需要申請的吧,而且,農村宅基地的使用、轉賣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項的。那麼,農村宅基地要收回嗎,收回宅基地的七種情況是什麼呢?相關法條規定有哪些呢?下面,小編會為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法規的介紹。

一、農村宅基地要收回嗎

1、宅基地使用權人主動交回的,地方給予獎勵或補助,金額各地自定(由於宅基地使用過程中並不收費,農地圈目測主動交回宅基地的情況極少)

2、因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佔用宅基地的,需為農民重新分配宅基地。(這種情況會有相關的補償,大部分也會合理解決)

3、一户佔用兩處以上宅基地,2年內未轉讓的,這種情況,需要徵得當事人的同意,如果當事人不同意,需要向集體繳納有償使用費(交多少各地方自定)

4、非本村村民因繼承佔有宅基地的,2年內未轉讓的。這種情況需要對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子等作出補償。

5、使用權到期後(規定70年)不符合宅基地取得條件的,目測全國還沒一例(我大中華成立還沒70年)

6、獲得宅基地使用權後,滿兩年未建的,但有正當理由除外。(這種情況比較普遍,很多農民朋友由於不清楚而在確權的時候吃了大虧,導致不予確權,農地圈曾專門給出對應的解決辦法)

7、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相關法條規定

1、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規定》第四十三條規定:

鄉(鎮)村辦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可依法確定使用者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對多佔少用、佔而不用的,其閒置部分不予確定使用權,並退還農民集體,另行安排使用。

2、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

一九八二年二月國務院發佈《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之前農村居民建房中用的宅基地,超過當地政府規定的面積,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施行後未經拆遷、改建、翻建的,可以暫按現有實際使用面積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最新土地法農村宅基地怎麼補償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確單獨補償農村村民住宅。草案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現行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條規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徵地補償內容增加了對宅基地的補償和社會保障補償。修正案草案規定,徵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被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與社會保障費用,農民村民住宅補償,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補償和青苗補償。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將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徵地農民提供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無法提供的按照市場價給予貨幣補償;城市規劃區外則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並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給予補償。

綜上所述,關於農村宅基地要收回嗎,我們要注意,如果是符合上述的7種情況的宅基地,是需要被收回的。另外,我國法律規定,對多佔少用、佔而不用的,其閒置部分不予確定使用權,這樣也就可以保障農村宅基地的最大利用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