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把名登記錯了應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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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把名登記錯了應當怎麼辦?

一、農村宅基地把名登記錯了應當怎麼辦?

可以到縣級國土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宅基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的申請主體應當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

宅基地或房屋面積、界址範圍變更的,提交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以及變更後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座標等有關不動產界址、面積等材料。

一般情況下,確權登記證上寫的都是户主的名字。但是在農村,無論是承包地還是宅基地,都是以户為單位的。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整個家庭的,確權書上無論寫誰的名字都可以的,當然可以寫户主以外的名字,然而在確定確權書上寫誰的名字前,全家人最好充分商量,免得引起糾紛。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

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二、農村宅基地確權發證的流程是什麼?

1、申報

凡是擁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人,須領取由土地部門統一印發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申報登記表》,以户為單元,每宗宅基地填寫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須提交由經濟社、村委會二級經濟組織及鎮政府出具的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然後由調查組負責收集申報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門對權屬進行審核。

2、權屬調查

國土部門根據土地使用權人的申請,對宅基地範圍、界線、界址、權屬性質、用途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記錄並經相鄰各方認定,填寫宅基地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為地籍測量作準備。在宅基地調查過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鄰地使用者應按通知規定時間內到場共同指界,對雙方共同確認的用地界線和界址點進行簽名、蓋章,如不能參加指界的,應書面委託代理人出面指界。

3、審核與公告

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對認為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進行公告,公告內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稱、地址、准予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面積、坐落、四至範圍等。

4、審批

公告期滿,土地權利者及其他土地權益有關者對土地登記審核結果未提出異議的,在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審批表上籤署同意登記發證的意見,由市(縣)人民政府領導簽章,並加蓋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登記專用章。

5、登記註冊

根據農村宅基地登記審批表結果,以宗地(宅基地)為單位逐項填寫土地(宅基地)登記卡、土地(宅基地)歸户卡及土地證書,並由登記人員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主管領導分別在兩卡上簽字。

6、頒發土地證

綜合上面所説的,農村宅基地一般都是户主的名字,如果遇到宅基地上面的名字錯了也是可以辦理變更的手續,但需要直接到當地的國土局進行辦理,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只有條件符合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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