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妨害公務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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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妨害公務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不同地區對妨害公務罪的量刑標準規定都是不太一樣的,但這些量刑標準都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制定的。而今天我們將要來詳細瞭解的就是武漢市關於妨害公務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武漢妨害公務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1.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構成妨害公務罪的,在三個月拘役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妨害公務造成的後果、犯罪情節嚴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二個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3)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4)毀損財物數額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5)持械妨害公務的,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6)妨害公務造成交通堵塞,影響社會秩序的,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7)妨害公務造成嚴重後果的,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煽動羣眾阻礙依法執行職務、履行職責的;

(2)妨害公務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3)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3.因執行公務行為不規範而導致妨害公務犯罪的,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二、妨害公務罪如何申請保釋

首先,您應向辦案的公安機關或者檢察院初步瞭解一下情況, 確定是否被抓,如果可能,瞭解一下可能親人被抓涉因什麼犯罪事實和違法事實,事情是否嚴重。

其次,犯人家屬有知情權,犯人家屬有權向公安部門瞭解親人被抓的原因和羈押的場所。按照法律規定,傳喚、拘傳不能超過12小時,不得以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羈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拘留人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再次,如果親人被拘留數十日杳無音信,既沒有得到拘留通知也沒有公安部門的電話,這種情況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公安的拘留通知寄往犯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而户籍派出所因無法聯繫犯人家屬所以無法通知。通常,公安機關不會忽略通知家屬這一程序,所以犯人家屬也不必過於多疑。這種情況下,犯人家屬可直接電話聯繫當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從而得知犯人被羈押的地點和事由。

最後,如果家屬確定親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確知羈押的場所,但是非常擔心親人在看守所生活的狀態,擔心親人是否被刑訊逼供,是否被同住的犯人欺負等,那麼家屬唯一的辦法只有聘請律師去看守所會見犯人。因為,刑事訴訟法有明確規定,在偵查階段,只有律師才能會見犯人,瞭解犯人所涉及的罪名為犯人提供法律諮詢和幫助。為保障偵查的順利進行,家屬在法院判決之前是不能探望犯人的。

其實早一點聘請律師去看守所會見犯人,對犯人來説可以緩解緊張絕望的情緒,增強自我保護的法律意識,對家屬來説可以更早的瞭解事情的真實情況,以便於為維護犯人的合法權益做好各方面的準備。

對妨害公務罪的量刑標準,法律上規定的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標準,而各地卻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制定關於妨害公務罪量刑標準的細化規定。與此同時,本站小編還帶來了關於妨害公務罪如何申請保釋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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