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侵犯商標的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W

商標域名侵權的規定是《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 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

域名侵犯商標的規定是什麼?

第五條 經營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

(一)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

《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院)

第四條規定:“認定被告註冊、使用域名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應具備以下四個要件:

(一)原告請求保護的民事權益合法有效;

(二) 爭議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構成對原告馳名商標的複製、模仿、翻譯或者與原告的註冊商標、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

(三)被告對爭議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權益,也無註冊、使用該域名的正當理由;(四)被告對爭議域名的註冊、使用具有惡意。”

《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域名註冊信息發生變更的,域名持有者應當在變更後三十日內向域名註冊服務機構申請變更註冊信息。

《規範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定》

第五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實施下列侵犯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四)欺騙、誤導或者強迫用户使用或者不使用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服務或者產品

第七條 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實施下列侵犯用户合法權益的行為:

(三)以欺騙、誤導或者強迫等方式向用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產品;(四)提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產品與其向用户所作的宣傳或者承諾不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四條 人民法院審理域名糾紛案件,對符合以下各項條件的,應當認定被告註冊、使用域名等行為構成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

(一)原告請求保護的民事權益合法有效;

(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構成對原告馳名商標的複製、模仿、翻譯或音譯;或者與原告的註冊商標、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關公眾的誤認;

(三)被告對該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權益,也無註冊、使用該域名的正當理由;

(四)被告對該域名的註冊、使用具有惡意。

二、其他的法條規定的內容,

第五條 被告的行為被證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有惡意:

(一)為商業目的將他人馳名商標註冊為域名的;

(二)為商業目的註冊、使用與原告的註冊商標、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與原告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原告網站的混淆,誤導網絡用户訪問其網站或其他在線站點的;

(三)曾要約高價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該域名獲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註冊域名後自己並不使用也未準備使用,而有意阻止權利人註冊該域名的;

(五)具有其他惡意情形的。

被告舉證證明在糾紛發生前其所持有的域名已經獲得一定的知名度,且能與原告的註冊商標、域名等相區別,或者具有其他情形足以證明其不具有惡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認定被告具有惡意。

第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域名糾紛案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以及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涉及的註冊商標是否馳名依法作出認定。

綜上所述,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用户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