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轉讓與物權轉讓的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8W

一、著作權轉讓與物權轉讓的規定是什麼?

著作權轉讓與物權轉讓的規定是什麼?

著作權轉讓與物權轉讓的規定是雙方當事人需要通過簽訂書面的方式來轉讓權利。

(一)有償與無償

著作權的轉讓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前者如通過買賣或者互易等方式,後者如通過贈與或者遺贈等方式。

(二)分別轉讓與分地域轉讓

著作權中的各種財產權並不是必須全部轉讓給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著作權人可以對轉讓的權利內容進行多種選擇。著作權人可以將其享有的出版權、翻譯權分別轉讓給出版社、翻譯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權人還可以把不同藝術形式的改編權轉讓給不同的改編人。

著作權人也可以分地域轉讓自己的著作權。

轉讓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轉讓的權利,未經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與著作權人訂立轉讓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著作權法》

第十九條 著作權屬於公民的,公民死亡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照繼承法的規定轉移。

著作權屬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國家享有。

二、著作權權利轉上合同內容有哪些?

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範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著作權當中涉及到財產方面的一些權益是可以進行轉讓的,還有物權也可以進行轉讓。當然了,如果説雙方關於轉讓的內容能夠達成一致的情況之下,那麼是可以通過簽訂書面的協議書的方式來進行確定。比如説其中會包括有作品的名稱和轉讓的權利種類。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