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相關問題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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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權相關問題規定是什麼

專利權相關問題規定是什麼

專利一般歸申請人所有。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一個單位或者個人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託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另有協議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單位或者個人;申請被批准後,申請的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

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説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説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説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説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説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説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説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二、申請專利的途徑有哪些

申請專利的途徑:

專利申請人可以自己直接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也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事務所)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

專利申請人委託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申請的,應簽署專利代理委託書,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專利代理機構負責對有關資料保密。

申請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應提供的資料:

發明創造的名稱。

所屬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對現有技術的狀況(包括原理、結構、用途等)進行評述,主要指出同類技術中存在的缺陷、問題或不足之處。

發明創造的任務或目的: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提出所要解決的問題。

發明創造的內容:描述本發明創造的技術構思,指出其具體的結構組成、連接關係、功能作用等。

發明創造的優點和積極效果。

附圖:結合本技術方案的結構示意圖、電路原理圖、框圖等,圖中一般不要出現文字,各部件或構件用數字編號。

實施例:描述實現發明創造的具體方式。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供的資料:

產品的實物或產品設計的圖片、照片。圖片或照片應包括:主視圖、俯視圖、仰視圖、左視圖、右視圖、後視圖和立體圖(使用狀態參考圖),而且要符合下列要求:

照片必須是黑白照片,圖片必須用繪圖工具繪製;

各圖片或照片的比例必須一致;

圖片或照片不得有商標和文字;

要求保護色彩的,還要提供彩色照片。

此外,申請人應提供: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等。

申請發明、實用新型專利,要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新穎性: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佈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只要具備新穎性,則可以申請,這裏所指的新穎性,則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外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專利指的是發明專利可以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這三種。專利權主要是針對於專利侵權的行為進行保護,專利需要向有關部門進行申請以後才能夠獲得專利權,並且是有保護期限的規定的,一旦超過期限,將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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