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版權交易方法方式有哪些?
一、著作權版權交易方法方式有哪些?
1、有償與無償
著作權的轉讓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前者如通過買賣或者互易等方式,後者如通過贈與或者遺贈等方式。
2、分別轉讓與分地域轉讓
著作權中的各種財產權並不是必須全部轉讓給同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著作權人可以對轉讓的權利內容進行多種選擇。著作權人可以將其享有的出版權、翻譯權分別轉讓給出版社、翻譯公司;除此之外,著作權人還可以把不同藝術形式的改編權轉讓給不同的改編人。
《著作權法》第二十五條 轉讓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權利轉讓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範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二、著作權轉讓流程是怎樣的?
1、流程
申請人提交登記申請材料→登記機構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繳費→申請人繳納登記費用→登記機構受理申請→審查→製作發放登記證書→公告。
2、所需提交材料
申請著作權合同備案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著作權合同備案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申請備案的著作權轉讓或許可使用合同或協議;
(4)合同中涉及的作品樣本;
(5)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
(6)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7)著作權與相關權利歸屬證明材料。
3、辦理時限
自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需要補正材料的,申請人自接到補正通知書後60日內完成補正,登記機構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補正材料後30個工作日辦理完成。
綜合上面所説的,著作權版權交易是可以實施的行為,但前提一定要雙方協商好,而且轉讓的方式可以通過有償也可以通過無償,只要協商好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在要求轉讓時一定要簽訂轉讓的合同,只有合同約定好,才能受到相關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