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複審被駁回不服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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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複審被駁回不服怎麼處理

專利複審被駁回不服怎麼處理

對專利複審決定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訴。

根據是《專利法》第四十一條: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設立專利複審委員會。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複審委員會請求複審。專利複審委員會複審後,作出決定,並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專利複審委員會的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發明專利申請被駁回的原因有哪些

1.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不是發明;

2.申請的主題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申請的主題屬於不授予專利權的技術領域;

3.申請的主題不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4.發明專利申請的主題不符合“對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被授予一項專利”的規定;

5.申請人不是就該項發明首先提出的專利申請人;

6.發明專利申請的説明書沒有對發明創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説明;申請的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説明書為依據,説明要求專利保護的範圍;

7.申請的主題不符合對發明專利申請的單一性要求的規定;

8.發明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請超出了原説明書或者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

一旦被駁回時,需要有兩種選擇:

1、放棄

放棄將意味着不能獲得授權,前期的投資失敗,當然,也意味着不需要再對其投資。

2、請求複審

請求複審常常是企業在重要專利被駁回時所採取的應對措施。在程序符合規定的情況下,複審均會被授理,專利的複審費為1000元,實用新型和外觀的為300元。

根據相關的規定,專利人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專利權,在申請的過程中,專利有可能會被駁回,而如果被駁回的話,可以在三個月以內向有關的部門申請複審,如果複審還是不通過的話,那麼當事人如果不符的情況下還可以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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