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和署名權不統一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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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權和署名權不統一可以嗎?

著作權和署名權不統一可以嗎?

著作權和署名權不統一是可以的,如果作品署名和版權登記相沖突,一般情況下,版權登記的法律效力低於作品署名的法律效力。

版權登記證書作為版權行政機構初步經過審核出具的正式證書,具有比其他證據較強的法律效力,但如果與作品的署名情況相違背,還是應該以作品的署名為第一準則。主要是因為版權登記證書都是作品完成創作後的一種證明,並不是創作完成時形成的一種文件。因此這種事後對著作權人權利確認的方式,不一定能夠全面客觀的反映出創作當時具體情況。考慮到申請註冊版權的人可能並不一定是原作者,而版權登記中心也不能完全保證全部申請登記人的信息準確無誤,所以登記證書上所記錄內容與作品本身信息顯示出來的情況相同,則登記證書可作為補充證據被採納。若兩者信息不一致,則無法被採納為證據。

二、版權登記 法人作品 員工能署名嗎

申請軟件著作權的時候以單位的名義申請,但是個人可以以署名權的身份出現,出來的證書上面就會有個人的名字,但是個人只能享受署名權,沒有這個軟件的著作權,著作權還是歸公司所有。

三、著作權屬

1、通過登記機構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會宣傳自己的產品。

2、在進行軟件版權貿易時,認證將使您的軟件作品價值倍增。

3、 在發生軟件著作權爭議時,如果不經登記,著作權人很難舉證説明作品完成的時間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國境內經營或者銷售該軟件產品,並可以出版發行。

著作權和署名權不一致的情形,在一般類型的職務發明之中較為常見。若是發生爭議的,單位與職員個人需要先協商好,才能帶指定機構提出註冊請求。對於此種著作權和署名權不一致的情形,任何一方在轉讓時,都需要與對方協商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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