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彙編作品需要什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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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彙編作品需要什麼資料

申請彙編作品需要什麼資料

作品著作權登記需要的材料,根據《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的規定,需要如下材料:

1、作品登記申請書(由作品登記機關提供標準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作者身份證明(複印件,須作者簽名);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工商註冊登記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複印件);繼承人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委託作品的委託合同(複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協議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證明(複印件)。

3、作品著作權歸屬證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權頁的複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複印件或樣本;作品章節目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等原稿複製件或作品照片;影視作品、音像製品封套或照片、樣帶(片);專有權許可使用合同(複印件)。

4、作品説明書。寫作要求:

(1)作品簡介,文字作品要求説明文章字數;

(2)創作經過及作品創意;

(3)作品完成時間,並説明是否為獨立創作完成;

(4)説明作品是否已經發表,以何種方式發表。如果未發表,擬什麼時候發表,準備以什麼方式發表。

5、代理人受託書及其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二、要申請彙編作品有什麼要求?

根據《解釋》的規定和大型彙編作品的出版的特點,出版者在以下環節上要嚴格把關:

一是出版行為的授權。一定要有彙編作品著作權人的書面授權;著作權是多人的,要有全體著作權人的書面授權。

二是稿件的來源。要對稿件的形成、彙編者、原作品、原作有一定的瞭解,尤其要注意彙編作品和原作的關係,彙編者是否與原作者就使用原作達成協議,包括其中的稿酬問題等。

三是作品的署名。作品的署名,要實事求是,要有主編單位和主編的書面授權。對於其他署名,也要有書面授權。對於大型彙編作品的署名,如果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出版者也應索要有關的會議紀要。

這幾個環節是決定出版物是否涉及侵權的重要環節。由於舉證責任倒置,出版者要對其合理注意義務承擔舉證責任,前述三個環節的合理注意義務,出版者必須有一定證明力的文字材料,予以證明。尤其像前面提到的兩起案件,由於缺乏必要的證據,一旦出版物涉及侵權,出版者將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責任。基於此,筆者建議:出版者對大型彙編作品的出版建立書稿檔案制度,詳細記載上述環節中合理注意義務的內容;為確保合理注意義務的履行,建立必要的審查制度,將合理注意義務與三審制結合起來,對每一審次都提出相應要求。

主要是涉及到版權方面的,都需要很仔細,如果沒有相關方面的知識,那最好去找專業人士溝通下,版權局,麥積知產都是不錯的選擇。

《著作權法》中對彙編作品的著作權有規定,一般是由作品的彙編人享有。只不過在實際行使彙編作品的著作權時,要求不能對原作品的著作權有所侵犯,否則彙編人一樣是需要承擔著作權侵權責任。對彙編材料內容的選擇或編排,彙編人是付出了創造性勞動的,因而彙編作品才會受著作權法保護。作為彙編人同樣享有對彙編作品的發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權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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