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長期請病假會扣績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9.72K

一、職工長期請病假會扣績效嗎?

職工長期請病假會扣績效嗎?

病假扣績效是屬於合法的,首先員工的績效是根據員工工作情況而給予員工的獎勵性待遇,在達標的情況下可以全額領取,員工請假沒有工作,那麼就沒有績效工資。員工在病假期間的工資有法律規定,是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的80%。

勞動者一個月請病假七天以上是否要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取決於用人單位績效考核的制度要求,若績效考核制度有明確的考勤要求的,用人單位可以不予發放績效考核,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二、病假工資基數是怎麼確定的?

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病假工資的計算標準是什麼?

1、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綜上所述,幹銷售的職工除了基本工資外,還會有提成等績效工資,這個收入彈性比較大。職工請病假期間,單位可以不發績效,病假的職工沒有做具體工作,自然無法產生效益。當然,單位還是應該按照一定標準支付病假工資的,不然職工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