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產假天數是多少 - 有哪些變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3W

由於全面放開二胎政策的推行,使得我國最新婚假產假天數也對應產生變化。而婚假產假天數因為相對於普通假期要長很多,也往往是新人和孕媽們最關心的福利問題。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最新政策都有哪些變化。

婚假產假天數是多少?有哪些變化?

一、最新婚假產假天數

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016年休產假,取消晚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最新婚假產假政策變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具體有如下變化:

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也就是説,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將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後,自願只生一個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相關獎勵。

(一)刪除晚婚晚育、獨生子女獎勵婚假天數規定

此前,我國鼓勵晚婚晚育,給予額外福利。如在原有的3天婚假基礎上,晚婚假可延長至10到30天不等;晚育假則是在原有的98天產假基礎上延長,例如在上海和北京,晚育假增加30天。浙江為15天(婚假3天+晚婚假12天)。

此次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不過,只要新政策沒實施,就按老政策執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結婚證去請假,符合條件的仍可享受晚婚假。

(二) 提倡生育兩子女、符合條件者可再生育,並可獲得延長產假

具體規定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同時明確,夫妻雙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修正案草案規定,根據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的新形勢,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三)晚婚假取消

計生法草案中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規定享受獎勵的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

對晚婚晚育夫妻的獎勵和福利,源自於1970年代起實施的計劃生育政策。在2001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規定:“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民法典》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夫婦,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夫婦,可享受晚婚假10天。

根據上文我們可以知道,最新婚假產假天數分別為15天與98天,同時因為二胎政策的推行。取消了晚婚晚育的特殊福利,但相對應增加了符合條件生育二胎的假期天數。關於這些婚假產假天數往往都是與我國國情相適應,並隨時會產生變動,所以建議大家及時瞭解並更新此類信息。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