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陪護假男護產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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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丈夫有陪護假男護產假多少天

丈夫有陪護假男護產假多少天?

目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各省的陪產假基本在7—20天之間,因為考慮多重情況,女士懷孕需要照顧,所以男士也有產假可以休,各地區陪產假時間不同,但基本都在七到二十天左右。

多數省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規定男方陪產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長至10天。但是也有長達30天的陪產假,例如河南省。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制度各單位也都不盡相同,獎金福利不變。還有部分地區可將男性的陪產假轉到女方的產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

二、女性可以享受的有關產假

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 30天晚育假 15天(難產)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授乳時間:嬰兒一週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

可以請的假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症、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產前假。”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產假98天是包括雙休日和國定假日的晚育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處理。例如,廣東省為15天,上海市為30天。晚育假包括雙休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授乳時間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單胎授乳時間為三十分鐘,亦可將兩次授乳時間合併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謂哺乳假六個半月。

我國對於女性生產這一事情很重視,因此設立了產假,男性也有陪產假,並且一般單位在此期間都會繼續支付工資。但是假期的長短根據所在地區和情況不一樣,例如晚婚晚育會延長假期,自治區也會延長假期,女性還應享有相關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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