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假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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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法律規定

北京婚假規定是怎樣的?

(一)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二)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三)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四)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五)婚假的請假時間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包含雙休日的時間。

(六)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護理假、產假期間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工齡計算、晉升、調級。

二、晚婚婚假的特殊規定

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婦,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天數。雙方達到雙方享受,一方達到一方享受。增加的婚假.工資、獎金照發。使用。晚育假期的工資、獎金照發,其獎金額由享受者所在單位自行規定,但其獎金額不得少於同時期同類人員的平均獎,並且不影響到其他獎金,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等。

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

三、北京婚假特殊規定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户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以上就是本站為您整理的北京婚假最新規定,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對於按照法定年齡結婚的、晚婚的、再婚的夫婦,其能享受的婚假天數是不一樣的,晚婚者還可享有晚婚假。在婚假期間,工資、獎金應該由用人單位照發。另外,北京市的晚婚勞動者還可增加獎勵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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