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3倍工資的正確算法是怎麼樣?
一、春節3倍工資的正確算法是怎麼樣?
1.計算公式:
春節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2.公式説明:
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來確定。
3.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算法:
(1)簽訂勞動合同:法律規定是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温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沒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若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二、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怎麼計算工資?
春節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節法定假期,也是帶薪假期。這3天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應得報酬的300%計算。
而春節放假安排一般有七天,所以其他的四天是調休放假,這4天加班工資按不低於應得報酬200%的計算。
節假日加班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因此,對於實行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如果在“春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應當以不低於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而在法定假日其他休息天加班應當以公休日加班的標準給予雙倍支付工資。
日工資基數的計算方法為:月工資除以一個月計薪的天數,節假日調整後的月計薪天數一般為21.75天。以一個約定月薪為60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基數就是6000元除以21.75天即275.86元;如果企業安排他在法定假日加班,則應支付其不低於275.86元的3倍即827.58元的加班工資。
法定假日以外的休息天加班,單位首先應安排補休,否則須支付兩倍的日工資基數。此外,對於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春節七天假中,初一、初二、初三為春節法定節假日,根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此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其他的四天為調休放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綜合上面所説的,春節是屬於國家法定的節假日,一般只要按排加班的話,那麼就需要支付相應的加班費用,對於此費用的計算,就會按勞動者實際的收入來進行確定,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勞動法》的規定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