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 婚後房貸買房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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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婚後房貸買房怎麼認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簡單的説婚後房貸需要夫妻共同承擔,但是具體的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可以到本文作詳細瞭解。

一、婚後房貸買房怎麼認定

1、婚後買房只寫一個人的名字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父母出錢買房:雙方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由一方父母出錢的,房產證只能寫一個人地名字,如果父母雙方共同出錢,由小兩口還貸的,房產證寫上小兩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錢還貸,只要房產證上寫小兩口的名字,同樣是夫妻共同財產。

3、父母出錢買房:單方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户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户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2、證件準備是關鍵: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税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3、主貸、次貸有講究: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4、所佔份額提前定: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5、準夫妻買房重登記: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準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有關婚後房貸的內容本文作了深入的介紹,婚後房貸,如果是婚後買的房子,需要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在貸款的時候夫妻雙方都是還款人,履行還款額義務,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房子,夫妻一方也就沒有法律意義的還款任務。但是出於夫妻雙方共同利益考慮,夫妻可以共同還款的,共同承擔家庭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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