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 婚後買房的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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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婚後買房的規定有哪些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婚姻法》將被廢止。

一、婚後買房的規定有哪些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後買房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房產是婚內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正常應該一人一半進行分割。但是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情況除外,即: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相關法律規定

婚後買房,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買房的資金來源於遺囑繼承或贈與所得,遺囑或贈與合同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通過小編蒐集整理的婚後買房的規定的相關資料,相信您對婚後買房的相關認定已經有所瞭解。在法律上,為了避免出現因離婚而導致的經濟分配問題,所以對離婚時對房產的界定非常嚴格。建議對相關法律規加強學習,做到充分了解,遇到難以理解的問題時,建議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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