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位屬於人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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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人防工程就是地下工程,地下停車場也是地下工程,那麼由此看來地下車位屬於人防工程。而地下車位又分為專用車位和人防車位,專用車位和人防車位有什麼區別呢?下面是本站為您整理編輯的有關地下車位的知識。

地下車位屬於人防工程

一、地下停車場屬於人防工程嗎

地下停車場不一定都是人防工程。常見地下室裏面分為人防區域和非人防區域,也有些地下室全部都是非人防的。

人防工程對施工企業沒有資質要求,只是對設計和監理有資質要求,對於等級較高的人防工程,對施工單位有保密的要求。

如果一個地下室裏有塊區域多了很多上部沒有的剪力牆及防爆門,且防爆門上方安裝了吊鈎,那這塊區域就是人防區,戰爭時可在裏面避難。反之,很空曠的地下室,只有主樓柱牆,那這塊區域就是普通地下室。

二、專用車位與人防車位的區別

所謂專用地下車位,是指經規劃部門批准建設的,按住宅比例配建的非人防地下車位,它不屬於小區公建配套設施,且未納入商品房銷售公共分攤面積。專用地下車位有采光井與通風道,有全方位的照明和監控設備,車位劃線有序停放,超寬的行車道與轉彎半徑,科學的排水系統,確保車輛不會受損。專用地下車位可以辦理產權,目前周邊城市,如:合肥、蕪湖等地已經可以辦理車位產權,蚌埠市有關產權登記辦證實施辦法、操作程序正在研究制定中。

人防工程裏的停車位均為人防車位。人防車位一般位於普通車位更下的樓層,大型的密閉鐵門是人防地下區域的標誌之一,全密閉、不設採光井。人防工程是小區開發建設必須配建的,按照地下防空工程“誰投資建設,誰受益”的原則,開發商多是防空地下室的直接管理受益者,在對防空地下室的使用上,他們幾乎都將其作為地下停車位,面向小區業主轉讓(銷售),車位價格為6~10萬元,相對專用地下車位而言,人防車位轉讓(銷售)可謂是“利潤百分百”。

由於人防車位是不能辦理相應的產權證書,一旦遭遇戰爭或重大自然災害,人防車位將會被國家無償徵用,按照《民法典》規定,國防資產屬於國家所有;《人民防空法》第2條規定,人民防空是國防的組成部分。因此,小區人防地下車位的產權應當歸屬國家而非業主所有。

通過上述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地下車位屬於人防工程,但是不是所有的地下車位都屬於人防工程,只有很空曠的地下停車場而沒有剪力門及防爆門的地下空間才是普通的地下停車場,而普通地下車位和人防車位關鍵的不同就是歸屬所有問題,歸業主所有的就是專用車位,歸國家所有的就是人防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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