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麼情況下算高温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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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高温來襲,一出門就大汗淋漓。這也給許多在室外工作的勞動者帶來很多煩惱,在外工作,避免不了暴曬,避免不了中暑。但是政府也相繼出台了相關政策,在高温時期要求用人單位發放高温補貼,並且在三十五度高温以上,應儘量避免室外工作,只不僅是對勞動者的體恤,也體現了國家政府對人民的關愛。下面讓我們看一下在什麼情況下算高温補貼。

在什麼情況下算高温補貼?

一、高温補貼標準

衞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温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温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温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温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温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作業。

4、高温津貼的具體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温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温津貼的範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温度達33℃以上的人羣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9月,擴大至6—10月。也就是説,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温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温度低於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貼。而高温天氣下,工作場所温度高於33℃的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由上可見,並不是一到高温就有補貼,還要符合要求才可以。為此,小編也給大家帶來一些小建議。隨着高温來襲,應儘量避免在中午十一點到下午三點出行,以免中暑。並且家中要常備消暑藥,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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