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高温補貼發放標準2021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5W

烈日炎炎的夏天,總會給高温作業的工作人員帶來困難。因此為了補償勞動者的辛苦,政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高温補貼。由於各個地區的發展水平不一致,以及所處地理環境不相同,因此高温補貼標準也不盡相同。那麼重慶市高温補貼發放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呢?

重慶市高温補貼發放標準2021是什麼?

一、重慶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根據《重慶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高温津貼標準最高按照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而不少市民口中的“高温假”,實際是不存在的。

二、不得以降暑物品替代高温補貼

天氣日漸炎熱之後,區人社局變得忙碌起來,據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每天都會接到好幾通電話,“大多數都是諮詢什麼樣的情況才符合發放高温補貼的條件,以及發放的標準是是多少。”

根據《重慶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三、高温補貼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

一般高温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温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温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

高温天氣期間,室內工作場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貼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

同時,也有市民問:“我們公司每年每個人幾天高温假,但隨便你什麼時候休,好像失去高温假的意義了。”事實上,根據管理辦法,並沒有“高温假”這項規定。只是在強度高温天氣下,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四、單位若未發補貼勞動者可投訴

雖然該規定已執行多年,但仍有不少單位和市民,對發放條件和標準不清楚,不瞭解。記者走訪多個行業的露天從業者,發現大多企業執行情況良好,但也存在部分民營公司未發高温補貼,以及有企業單位出現只發補貼未提供清涼飲料的現象。

在竹映三清附近打掃路面的清潔工告訴記者,她每天上班半天,再熱的時候也要堅持上班,但會有清涼飲料、藿香正氣液之類的等必需藥品。“不過按照慣例,每個月會有補貼,最多不超過50元,一般在七八月發放。”

然而在工地工作多年的老楊則表示,只是聽説過高温補貼,卻從來沒有得到過,“也沒有清涼飲料之類的,再熱也得上班。”

區人社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高温補貼是為了保障員工切身利益,“如果遇到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發放高温補貼,或是勞動者對此尚有不解,可以向49836237熱線進行諮詢投訴。”

通過閲讀,我們,瞭解重慶市的高温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日不能低於15元的補償標準。同時企業不得使用清涼降温等飲料或者實際物品代替高温補貼,如果發現,企業員工可以進行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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