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工傷事故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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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工傷事故處理流程?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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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處理流程

關於上述問題的解析如下:

發生工傷事故時如何處理呢?

發生工傷首先應當申請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用人單位應在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可以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申請認定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其次應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傷情穩定後,可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等。

在完成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程序後,可確定具體的賠償標準。此時,工傷職工可與用人單位協商工傷賠償事宜若協商不成,可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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