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工傷住院期間誤工費護理費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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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工工傷住院期間誤工費護理費誰賠償?

職工工傷住院期間誤工費護理費誰賠償?

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護理費取決於護理依賴,誤工費在工傷中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市內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每天12元定額,異地就醫伙食費標準為每天20元定額。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四級工傷傷殘金標準是多少?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提交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工傷認定決定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的政策、法規的規定,確定職工受傷或者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範圍,是否符合工傷的基本條件的書面決定。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是指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到工傷保險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過程中,由醫院記載的有關工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勞動能力鑑定機構據此審查工傷職工的傷情是否處於穩定狀態,能否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綜上所述,職工在工傷期間,無法正常工作,傷情嚴重的,還需要他人護理照顧,由此產生的誤工費及護理費,應該由企業承擔。誤工費的數額根據工傷治療期限及職工的本人月工資確定,而護理費根據職工的傷殘等級及護理等級確定支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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