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傷做傷殘鑑定在哪裏做
一、一般工傷做傷殘鑑定在哪裏做?
工傷鑑定應該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部門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二、做傷殘鑑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二)《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複印件;
(三)診斷證明、檢查檢驗報告等原件和複印件,完整有效的病歷;
(四)職工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五)勞動能力鑑定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工傷賠償項目怎麼確定?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
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
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四、工傷致殘公司可以單方辭退嗎?
工傷致殘公司不可以單方辭退員工,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傷殘鑑定並不是工傷事故中必不可少的程序,如果傷情穩定以後,事故沒有給員工造成任何影響,就沒必要做工傷傷殘鑑定。同時員工也要注意,申請做工傷鑑定之前必須先做工傷認定,如果不屬於工傷事故是不能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