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車隊工傷糾紛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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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車隊工傷糾紛如何處理

一、一般車隊工傷糾紛如何處理?

1、協商賠償:工傷賠償糾紛發生後,可與用人單位協商賠償。

2、申請調解: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賠償事宜,可以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勞動仲裁: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也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情況下,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

4、提起訴訟: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向二審法院上訴。

二、工傷糾紛中做工傷認定的條件有哪些?

1、員工遭到工作事故傷害;

2、員工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3、要有相關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三、工傷糾紛中做工傷認定的流程有哪些?

1、工傷認定由職工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必須自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職業病首次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市、區或縣級市勞動保障機構提交工傷報告。

2、職工發生工傷事故或職業病首次確診之日起半年內,單位應按規定書面申請工傷確認。

3、工傷確認機構收到工傷申請報告後應在30日內作出確認工傷或者非工傷的決定。

4、經確認結論後,應當簽署工傷確認表和出具職工工傷認定書並送達申報單位或申報人。

四、工傷糾紛做傷殘鑑定需準備哪些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複印件;

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複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傷糾紛產生的原因非常多,比如員工對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結論或者對社保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工傷待遇有爭議,如果屬於這兩種情況,應該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行政複議。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要根據引發工傷糾紛的原因,選擇相對應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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