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超過24小時未就醫算不算工傷?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一、員工骨折超過24小時未就醫算不算工傷?

骨折超過24小時未就醫算不算工傷?

算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認定為工傷。工傷需要單位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或者員工在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由勞動部門認定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構成工傷。

認定工傷的7種法定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如何確定?

(一)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二)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工傷糾紛應該找哪個部門解決?

工傷糾紛應該找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決,具體流程如下:

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

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骨折超過24小時也算工傷,單位給員工申請工傷認定,有一個月時間的限制,員工受工傷後一個月內,都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如果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請,員工及其家屬可以自己向該部門提出工傷申請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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