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工傷待遇是怎麼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7W
太倉工傷待遇是怎麼規定的?

一、太倉工傷待遇是怎麼規定的?

1.工傷醫療待遇

(1)治療工傷所需掛號費、醫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所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康復費用。

(5)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工傷傷殘待遇

工傷傷殘待遇分為1-4級傷殘待遇,5-6級傷殘待遇,7-10級傷殘待遇三個層次。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認定工傷要多久?

工作中事故發生後,單位應在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需要司法機構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工傷認定時限中止。

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也有自己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可以先到勞動仲裁裁定勞動關係和事實勞動關係,屬於勞動關係或事實勞動關係,拿裁定書1年內(可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的期限是30天,出現事故後的30天內需要申請工傷認定,如情況特殊,可以適當的延長,但是不能超過一年,工傷認定既可以由員工申請,也可以由用人單位申請,還可以由工會組織進行申請。

太倉的工傷待遇是由兩部分組成的,事故沒有爭議的,員工認定工傷需要30天,由單位提交工傷認定的申請,填寫申請書,出具勞動合同和醫院的診斷證明,超過一個月,未進行工傷認定的,勞動者可以自己去提交申請書,認定工傷等級,在索要確認的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