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示工傷保險待遇規定是怎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請示工傷保險待遇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請示工傷保險待遇規定是怎麼樣的?

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實質上就是我們日常中所説的工傷賠償申請,不要以為名字中加了“保險”二字就不敢申請。工傷保險是我國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購買的保險,用人單位沒有給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的,發生工傷後,工傷賠償將由用人單位自己來承擔,因此勞動者可以放心地去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待遇的申請:

1、申請主體:

勞動者發生工傷後,應當及時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收到消息後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部門提交材料,進行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及其近親屬可以在自行到有關工傷認定部門進行工傷認定。

2、申請時間

我國工傷認定是有時間限制的,一旦超過了規定的時間,那麼就無法再申請工傷認定了,因此勞動者發生工傷後,待傷勢較穩定時應儘快到相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申請。只有進行了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才能更好地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3、申請的地點

工傷認定的申請應當到勞動者發生工傷的所在地的工傷認定部門去進行申請。一般情況下,許多勞動者都背井離鄉在外打工,工傷發生後有人卻想着回到家鄉去申請工傷認定,這明顯是不合理的做法。在異地發生工傷,可以到異地的工傷認定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申請的費用

工傷發生後,勞動者可以申請的工傷賠償費用主要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食宿費、營養費、被扶持人生活費、輔助器費用、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和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

工傷賠償可以申請的費用不僅包括住院時的費用,還包括出院後的一些必要費用,因此並不是出院後用人單位就沒有責任再負擔勞動者的醫藥費了,勞動者出院後依然可以享有工傷賠償的相關待遇。

注:勞動者發生工傷後,有些用人單位一直拖延不為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這時要注意時間的限制,必要情況下應自己去進行工傷認定申請,結果出來後,用人單位不願負擔工傷賠償責任的,勞動者可通過工傷認定的結果進行勞動仲裁或訴訟。

工傷保險,是每一個用人單位都應該幫助員工購買的,後續的費用,通常都是用人單位繳納一部分,員工自己繳納一部分,但是生活中,很多單位為了省這筆錢,沒有哦幫助員工購買,那麼發生工傷事件的,所有涉及的賠償都應該由用人單位自己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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