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合同期滿解除復發舊傷可以要求賠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5W
工傷合同期滿解除復發舊傷可以要求賠償嗎?

一、工傷合同期滿解除復發舊傷可以要求賠償嗎?

是可以要求相應賠償的。工傷賠償是職工因遭遇工傷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而獲得的賠償,包括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能力鑑定費等費用。各國及地區的工傷保險法律以及國際勞工公約對工傷範圍的規定主要採取以下幾種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舉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

二、工傷賠償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所列單位必須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

2、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鑑定後確定。

3、勞動能力鑑定按照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4、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標準和範圍確定,並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依照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傷認定為是工傷的,用人單位需要嚴格的按照工傷鑑定的等級結果來對員工支付一定金額的工傷賠償。如果在合同期滿之時又舊傷復發的,影響到正常的生活需要就醫治療的,員工也是有權要求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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